关于重申加强监考培训 严肃考试纪律的通知

发布者:钟慧发布时间:2019-12-26浏览次数:696

医学部各学院、办公室、中心:

根据学校安排,本学期于20191230日(星期一)至2020110日(星期五)停课进行期终考试。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要求,弘扬优良考风学风,保证考试公平公正,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医学部现重申相关学院和单位务必加强监考培训,并特别强调如下:

1、各学院须安排党政领导巡考,重点检查监考教师是否严格执行学校有关监考纪律。

2、各学院须于期终考试开始前对监考教师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学习《苏州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见附件),清楚了解监考教师职责及违纪处理办法。

3、监考工作必须由教师担任。监考人员如有调换,须事先经学院同意并报医学部教学办公室备案。

4、考前监考教师须清理考场,检查、清除课桌内一切杂物,临时安排考生位置,并要求考生按指定位置就座。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doc

 

医学部教学办公室

2019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