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办公室(中心)、科研机构: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9〕4号),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惊蛰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及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各单位成立实验室安全监督检查小组于2019年2月28日对学部各单位开展实验室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公共卫生学院401-1419、402-2426、402-2402、A401等实验室四台压力容器来历不明,安全阀、压力表检验超期继续使用,管理不规范且部分资产未纳入学院正常管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学校实验材料与设备管理中心已要求公共卫生学院根据《苏州大学实验室安全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告知书》要求,结合《苏州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条例》(试行),《苏州大学实验室安全标准化检查表》等相关要求,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经学部党工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公共卫生学院通报批评,希其他各单位引以为戒,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医学部党工委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