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学字﹝2022﹞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做好2022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名额分配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根据各年级贫困生数按比例进行分配。名额分配发送至年级负责老师邮箱,其余表格文件见附件。初分配的名额会根据各年级实际评定中的名额进行调整。
四、评审程序
由本人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附件1)向医学院提出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年级(或专业、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医学院认定工作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评审,提出本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学校将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材料申报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纸质版将由学院统一打印);
2.《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申请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
请各年级在11月6日(周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以上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华丰楼304)。
联系人:郑蕾,联系电话:65880912。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 《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申请信息汇总表》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学工办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