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医学部团内“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黎春虹发布时间:2021-06-16浏览次数:680

医学部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增强共青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江苏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苏组通﹝2012﹞54号)《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实施办法》(苏大委﹝2010﹞4号)等文件要求,医学部团委决定开展2021年上半年团内推优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推优投票和推优公示。实施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稳妥、教育引导的原则。

二、参评对象

教工团员、学生团员中,28周岁以下、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优秀团员。

三、标准和程序

为保证“推优质量,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团员推荐出来,推优对象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推荐比例不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10%,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工作要求

1.“推优”工作具体流程

(1)组织“推优”投票。在医学部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医学部团委负责具体实施。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召开团员推优大会,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优秀团员中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参加投票的人员范围为团支部全体团员,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会议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团支部推优表决票参考附件一)。

(2)产生拟推荐人选。团支部根据投票情况,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名单,填写《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附件二),报医学部团委审核。医学部团委根据团支部报送的名单,在进一步考察审核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及时进行公示。

(3)进行推优公示。医学部团委采取发公示通知的形式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后,医学部团委确定推优人选,填写《团组织推优审核表》(附件三),向党支部推荐。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医学部团委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2.请各团支部认真组织,按规定时间完成“推优”工作、递交相关材料

四、材料上报

各团支部需上交的材料包括:

1.各团支部推优票决后,将《2021年上半年团内“推优”汇报表》和《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电子版于6月19日(星期上午10点前上交医学部团委综合办各年级信采审核,请务必确保这两份文件上内容的一致性、真实性、准确性

2.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并将《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纸质版至医学楼三楼舞池外团委办公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公示确认无误后,《团组织推优审核表》电子版医学部团委综合办各年级信采审核,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并将纸质版上交至医学楼三楼舞池外团委办公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各附件请在下方自行下载。另:请各团支书应做好相关材料的留存。联系人:孙燕婷,电话:18896975202

特此通知。

附件一:团支部推优表决票.docx

附件二: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docx

附件三:团组织推优审核表.docx

附件四:2021年上半年团内“推优”汇报表.docx

苏州大学医学部团委

2021年6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