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苏州医学院2023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的设置与申报工作,需对现有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制(修)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推进思政课和课程思政建设,全面提升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素养和公民道德素质;坚持遵循规律、服务发展,适应成人在职学习需求和认知规律,突出人才培养的职业性、应用性和发展性,服务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科学规范、突出特色,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学基本文件,规范编制流程,结合学校专业特色及生源多样化特点等,探索灵活多样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制(修)订要求
1.各相关学院须组建“2023年成人高等教育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专家组”参与编制工作,每个专业的专家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含副高),其中正高职称不少于1人。
2.所有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须按照《苏州大学关于制订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试行)》(附件2)制订,并严格使用“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建议模板)”。
3.附件3是目前已有的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可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注意:“公共基础课”模块无需修订;尽可能保留已有优质录播课资源的课程(录播课资源清单见附件4);新增或修订调整的课程,其课程代码由医学院统一编制。
三、工作及时间安排
根据医学院全日制本科专业归属,2023年成人高等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安排如下:
序号 | 学院 | 负责专业 |
1 | 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 | 食品质量与安全函授(专升本) |
2 | 公共卫生学院 | 预防医学业余(专升本) |
3 | 药学院 | 药学函授(专升本) |
4 | 护理学院 | 护理学函授(专升本)、护理学函授(高起本) |
5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临床医学业余(专升本)、医学影像学业余(专升本) |
6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医学检验技术业余(专升本) |
本次调整的人才培养方案适用于2023年招收的2024级学生。根据教育部专业设置工作时间要求,请相关学院于2023年1月8日前将制(修)订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2023年成人高等教育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专家组”名单发至邮箱:luyanting@suda.edu.cn 。
未尽事宜,欢迎电话咨询。联系人:周老师(18915522662)、卢老师(13812777385)。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指南.docx
附件2:苏州大学关于制订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试行).docx
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