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张骏发布时间:2025-03-28浏览次数:1065

学院、科研机构附属医院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的通知》精神2025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继续开展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以下简称“学术交流项目”)。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2025年学术交流项目计划资助150人以内。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为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三)拟参加的会议须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学会,或者由国际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四)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的正式书面通知。

(五)在本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六)国家财政资助的派出类项目获选人员,在项目执行期间不能申报本项目。

(七)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参会日期先于获选日期的,可先参会,资助经费拨付后报销)。

三、申报及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于3月10日—9月25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学术交流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校审核:人力资源处定期进行网上审核。

(三)遴选方式:1.直接资助。参加申报系统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附件1)所列会议,且受邀做口头报告的申请人,经设站单位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复核通过后,予以直接资助,先到先得,资助名额用完即止。2.遴选。对未获得直接资助的申请人,采取“随时申报、择优遴选”的方式予以资助。

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学术交流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请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

(二)请各单位做好项目的宣传工作,加强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申请人需仔细阅读《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了解项目申请及评审要求。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1.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徐飞、黄孟杰

2.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徐佳忆

联系方式:0512-67503953、0512-65884473


附件1:2025年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pdf

附件2: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


苏州医学院组织人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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