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促进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研修,根据《苏州大学资助优秀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苏大教〔2017〕28号)、《苏州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经费资助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苏大教〔2017〕29号)和《苏州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经费资助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补充规定》(苏大教〔2021〕6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苏州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苏州大学本科生短期出国(境)交流经费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学字〔2025〕16号)要求,开展2024年苏州大学本科生短期出国(境)交流经费资助申请工作。现将苏州医学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苏州大学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
(二)参与30天以内的出国(境)交流项目;
(三)出国(境)项目交流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护照类信息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品德优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曾获得学院(部)及以上奖励或荣誉;
(四)在校期间获得出国(境)专项经费资助次数未达两次;
(五)学生须在“苏州大学师生网上事务中心(http://aff.suda.edu.cn/)”完成返校流程审批。
三、资助标准
(一)参加学校或学院(部)组织的线下出国(境)交流项目、应邀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自行申请赴国(境)外高校交流学习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留学籍者;
(二)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进入我校后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或排名在班级或专业前30%;
(三)资助金额为5000元/人·次。
同一年度、同一交流项目只能申请一次经费资助。
四、材料提交
(一)《苏州大学本科生短期出国(境)交流经费资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
(二)《苏州大学本科生短期出国(境)交流经费资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
(三)证明材料:请将所有证明材料按顺序排列,生成一个PDF文档提交,包括以下材料:
(1)成绩单及成绩排名证明(最新教务系统下载为准);
(2)所获奖励或荣誉证书;
(3)返校流程审批截图(从开始申请截到返校审批结束);
(4)护照首页及带有出入国(境)的日期页。
(四)发送要求:苏州医学院申请的学生请于5月5日(周一)下午5点之前将材料发送至3437733852@qq.com。
五、评审程序
(一)苏州医学院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需提交上述材料电子版并报各苏州医学院初审,后续苏州医学院公示后将学生汇总材料发送至学生发展指导办公室指定邮箱,逾期不予补报。
(二)学校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评选,根据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结合学生申报情况、国(境)外交流项目所需费用等因素综合考虑,择优确定资助名额并报校领导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相应资助。
联系人:刘璐老师,电话:0512-65880053。郭同学,电话:18360761197。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大学本科生短期出国(境)交流经费资助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苏州大学本科生短期出国(境)交流经费资助申请汇总表.xlsx
苏州医学院学工办
2025.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