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介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规定而设立的一种学位申请方式。它允许满足申请条件的在职人员在不脱产的情况下,通过参加课程学习、课程考试和“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申请硕士学位。
二、学校名称、办学地址、学习形式
(一)学校全称:苏州大学;
办学类型: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办学地址:
天赐庄校区 江苏省苏州市干将东路333号
独墅湖校区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二)学习形式:线上线下混合模式,线下课程一般安排在周末。
三、招生专业
编号 | 招生专业 | 专业代码 | 一级学科 | 授予学位 |
1 | 基础医学 | 1001 | 基础医学 | 医学硕士 |
2 | 放射医学 | 100106 | 基础医学 | 医学硕士 |
3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1004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医学硕士 |
4 | 药学 | 1007 | 药学 | 医学硕士 |
5 | 护理学 | 1011 | 护理学 | 医学硕士 |
6 | 生物学 | 0710 | 生物学 | 理学硕士 |
7 | 临床医学 | 1051 | 临床医学 | 临床医学硕士(注:专业学位) |
8 | 内科学 | 100201 | 临床医学 | 医学硕士 |
9 | 儿科学 | 100202 | 医学硕士 | |
10 | 老年医学 | 100203 | 医学硕士 | |
11 | 神经病学 | 100204 | 医学硕士 | |
12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100205 | 医学硕士 | |
13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100206 | 医学硕士 | |
14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100207 | 医学硕士 | |
15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100208 | 医学硕士 | |
16 | 外科学 | 100210 | 医学硕士 | |
17 | 妇产科学 | 100211 | 医学硕士 | |
18 | 眼科学 | 100212 | 医学硕士 | |
19 | 耳鼻咽喉科学 | 100213 | 医学硕士 | |
20 | 肿瘤学 | 100214 | 医学硕士 | |
21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100215 | 医学硕士 | |
22 | 麻醉学 | 100217 | 医学硕士 | |
23 | 急诊医学 | 100218 | 医学硕士 |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硕士学术学位需满足: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及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做出一定成绩。
(二)申请硕士专业学位(临床医学)需满足: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3.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4.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备注:
1.申请硕士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申请人在预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得转换规培基地医院。
2.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申请人在撰写论文期间须连续脱产在培养单位完成学位论文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并获得本人工作单位同意。
3.我院将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根据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择优接收申请。
五、申请流程
(一)网上预报名:自2025年5月22日至8月20日,申请人登录“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官网:http://jxjy.suda.edu.cn/,点击“同等学力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及预报名,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预报名。
预报名需在线提交如下信息及材料:
1.个人信息及报名专业(按报名系统中要求填写)
2.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最高学历证书及学信网认证
4.最高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
5.本人近期蓝底免冠照片(按报名系统中要求提供)
6.《苏州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7.已正式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成果(如有)
8.申请临床医学等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正在接受规培的申请人,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情况证明及承诺书》(见附件2)
注意:申请人的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务必填写完整、正确,以免影响后续通知、电子发票的接收。
(二)材料审核:各基层培养单位(院、部、所、中心)(以下简称“培养单位”)对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接收申请。不按要求提交附件材料或不符合条件的预报名申请不予接收。
(三)线上缴费:预报名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再次登录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官网的“同等学力报名系统”一次性缴纳第一阶段学费。
(四)信息注册:第一阶段缴费完成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登录教育部“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完成注册与学位申请工作。该项工作预计在2025年8月底开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完成教育部“信息平台”注册及学位申请工作的申请人按规定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现场须提交全套报名材料原件、采集图像信息等,签署《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中的本人承诺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资格审查结果:
1.经现场资审并确认者,我校在教育部“信息平台”予以“资格审查通过”。
2.现场资审不通过者,我校在教育部“信息平台”不予接收其申请,并退还其已缴纳的第一阶段学费。
3.未经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官网“同等学力报名系统”提交预报名材料,直接在教育部“信息平台”注册并提交学位申请者,申请不予受理。
六、申请期内的阶段安排
(一)第一阶段:课程学习及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参加两年的同等学力课程学习,各专业培养方案严格参照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课程考试严格按相同专业在校研究生的要求执行。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规定期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同时亦须通过“统考”(每年5月开考)。
规定期限内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不含“统考”科目、学位论文)者,可办理结业证书。
规定期限内若未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相关规定修满规定学分、未通过全部课程考试或未通过“统考”者,本次申请无效。
(二)第二阶段:学位论文及学位工作
1.学位论文开题:申请人通过“统考”后才可申请论文开题。开题后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课题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在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与“统考”后一年内定稿并通过导师评阅。
2.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通过导师评阅后,应按规定参加专家评阅及盲审,评阅与盲审均通过后,申请人才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3.学位申请与授予: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后,可申请相应硕士学位。我校按照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评定程序,根据学校当年学位申请工作安排,认定申请人同等学力水平,组织开展硕士学位授予工作。
(1)申请硕士学术学位: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并符合苏州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硕士学术学位。
(2)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并符合苏州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规定期限内若未按照我校规定流程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者,本次申请无效。
七、收费标准
第一阶段学费40000元,第二阶段学费20000元。
第一阶段费用应于教育部“信息平台”注册前一次性缴纳,第二阶段费用应于学位论文开题前一次性缴纳。
八、其他事情
1.凡在我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2.教育部“信息平台”注册事宜,请随时关注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的通知。
3.申请人缴纳费用中不包括报名参加“统考”、学习参考资料、论文期刊发表等费用。
4.因申请人第二次答辩申请产生的答辩或盲审费用,须申请人自行承担。
5.原则上各专业报名人数如不足10人不开班。
6.本通知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新增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九、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0512-65223241,0512-65884138
监督举报电话:0512-65112541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邮编:215000
本简章所涉及内容由苏州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1:苏州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