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医学部2017级本科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陆艳发布时间:2020-11-03浏览次数:706

关于做好医学部2017级本科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医学部17级本科生各班级

为确保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加强毕业生图像信息在就业过程中的有效应用,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我校2021届本科毕业生电子图像仍由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招就中心”)统一采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图像采集准备工作

领取拍照名单并核对学生信息:请各班长根据“摄像校对名单及摄像记录表”(下称“摄像校对记录表”)的要求,指导班级同学认真阅读“摄像校对记录表”下方的“注意事项”,逐条核对个人信息后签名确认,并于11月5日前将校对后的签名单拍照发至年级辅导员洪瑜武老师

二、图像采集要求

(一)采集时间:10月28日-11月5日。逾期省招就中心拍摄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拍摄。

集中采集时间:11月4日(周三)下午。

集中采集地点及联系人:

(1)天赐庄校区:东教楼102、东教楼103;蒋同学:18806203223

(2)独墅湖校区:301幢1206、301幢1208;刘同学:15852281286

(二) 采集方法

1.学部组织

 

本次照片采集分为个人采集或集中采集两种方式,请各班长组织本“摄像校对记录表”中的所有学生(勿遗漏),统一拍摄毕业生电子图像。

2.采集方式

本次图像采集为线上采集。采集时,“摄像校对记录表”中的学生须登录微信,搜索小程序“江苏图采”,或关注“江苏省招就中心”公众号,点击“服务指南”中的“图像采集”项目,实名验证后,认真阅读系统提示,按步骤操作,缴费上传照片。摄像时,同学可互相协作,并记录到“摄像校对记录表”内。

3.拍照注意事项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建议打开教室内的灯,以光线良好的白墙作为拍照背景,并面朝窗户,以保证面部光线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人物姿态与表情:摄像时把头部放入拍摄框内,拍半身照。要求站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可只戴眼镜框拍照)。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长发扎好在耳后,长刘海放在耳后,露出耳朵),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不宜化妆。

(5)衣着:应穿着与背景色区分明显的上衣(不得穿着蓝色和白色上衣),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6)重要提示:本次采集的电子图像将作为学历证书的重要内容在教育部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照片(纸质版、电子版)将用于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学信网、91job智慧就业平台等就业、求职、学历查询等重要方面。请各位同学务必严肃对待,认真按步骤进行操作,严禁翻拍,以免照片不合格无法通过学信网等方面审核,影响上述使用。

三、收费标准

经报省物价主管部门备案,省招就中心将为学生提供电子图像采集、实名验证、后期制作、排版冲印、统一寄送等服务;为每位学生提供电子版照片和5张纸质照片;收费标准为15元/人(纸质照片和电子图像由省招就中心统一交付学校)。

附件1:学生拍摄使用指南

附件2:常见不合格照片及解决办法0601

联系人:洪瑜武

联系电话:0512-65882513

联系邮箱:ywhong@suda.edu.cn

特此通知。

常见不合格照片及解决办法0601.docx

学生拍摄使用指南.docx  

 

医学部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