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学院关于2025~2026学年第1学期期中考试的通知

发布者:钟慧发布时间:2025-10-14浏览次数:11

苏州医学院各学院、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苏州医学院教学情况,苏州医学院决定对部分课程进行统一安排期中考试,现将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1、考试课程、时间和地点见附表1:2025~2026学年第1学期期中考试安排表,附表2:2025~2026学年第1学期期中考试具体名单。本学期申报过程化考核的课程按原定方案和计划实施考核。表中未安排课程,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自主安排。

2、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组织相关教研组命题,命题范围为本学期已经讲授过的内容,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应共卷考试。各学院须严格遵守《苏州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附件3)、《苏州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附件4)和《苏州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附件5)等文件中有关考试安全保密的规定要求,对命题教师与试卷经手老师做好考试安全保密教育。学院要认真做好试卷的逐级审核工作,试卷(含其他考试形式材料)须由教研室主任审阅,学院分管领导复审批准,至少于课程考试前5天将试卷(A、B卷)、参考答案、命题审核表等装袋密封后送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以便及时安排印刷。

3、各学院须于考试前组织监考教师培训,强调考试纪律,做好考前宣传教育,切实加强考风考纪建设。根据考试安排表足额安排监考教师,每个考场最少2名(50-80人的安排3名,80人以上的安排4名),在考前1周须将监考老师名单报教育教学办公室备案。

4、监考教师需于考试前15分钟到场清理教室,根据考场名单安排考生座位,检查考生学生证或身份证,并在考试开始前向考生宣布考场规则,尤其须提醒考生检查周边和课桌下面是否有纸条,不要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在身边。强调开考后一经发现纸条、手机、含有储存功能或处理功能的电子设备和通信设备等物品,按照作弊处理。整个考试期间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以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一经发现违纪行为,立即终止其考试,取消考试资格,保留证据,并及时将情况报相关学院和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65880084崇老师)。

5、各学院教务秘书应将考场规则、考场记录表、考场名单各一份,于考试当天和试卷一起发给监考教师。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将考场记录表交回学院办公室存档。

6、学生应认真阅读《苏州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遵守考场规则,一旦发现有考试违纪行为,按照《苏州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有关规定处理。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按时参加考试,对于未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的学生,监考老师有权不让其参加考试。

7、学生无故不得申请期中免考。因公、考试冲突、以及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确定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需于考前在线提交期中免考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遇特殊情况,无法于考前提交申请的,事后需及时提交。学生提交申请后应及时关注免考申请审批进程,如申请被退回,应及时根据要求进行修改补充,并重新提交。以确保在当学期期中成绩开放查询前完成全部在线审批流程。未批准免考而擅自不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8、参加本学期课程重新学习的学生必须参加期中考试。

9、期中考试成绩录入的工作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附件1:2025~2026学年第1学期期中考试安排表.xlsx

附件2:2025~2026学年第1学期期中考试具体名单.xlsx

附件3:《苏州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4:《苏州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5:《苏州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的通知.pdf





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