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学院各学院、临床医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师评价机制改革,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科学、客观、全面评价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根据《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教师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苏大医〔2023〕10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学院实际,现就苏州医学院2025年教师教学工作综合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5年12月-2026年3月
二、考核对象
苏州医学院各学院、临床学院所有在职在岗的教师,包括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临床教学科研型和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型等岗位教师。
三、考核内容
包括教学态度与教学投入、教学工作量、课程教学质量、日常教学行为、教学改革与教学成果、参加教育培训与交流研讨情况、对基层教学组织及教学资源建设贡献度等七个方面。
四、考核组织实施
各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制定考核实施细则,组织相关教研室或学系开展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经学院考核小组和分管教学领导审核后报送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审核、汇总考核结果,并对考核优秀结果进行公示。
五、其他有关要求
教师教学工作综合考核结果用于年度综合评价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将为教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考核、教学相关评奖评优等提供重要依据。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落实。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考核标准,规范考核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准确,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与导向作用。考核中产生的过程化材料请各单位做好存档工作。
考核结果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盖章版请于2026年3月30日(周一)前提交,电子版发邮箱panyanyan@suda.edu.cn,纸质版交至炳麟图书馆810室。联系人:潘燕燕,电话:65880130。
特此通知。
附件:
1、苏大医〔2023〕10号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教师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pdf
2、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2025年教师教学工作综合考核结果汇总表.xlsx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