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机构和附属医院: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精神,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国资计划)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2026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6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人员资助期内的日常生活费用,包括工资、奖金、生活补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等。
我校对获批国资计划的博士后人员所享受的国家资助不计入学校总薪酬,另外叠加发放。
二、申请条件
(一)博新计划
申请人须为2026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情况。
3.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
4.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机器人、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以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5.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6.拟进站的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初步拟定研究计划。
7.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5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本站博士后研究期间未申报过博新计划,未获得过国资计划B、C档单位推荐;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
8.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9.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10.已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不含博士生专项计划),香江学者计划(含湾区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含湾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类项目(不含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人才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同一站内,博新计划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李政道研究所特别资助、联合资助可同时申报,但不得同时获选。
(二)国资计划B、C档
申请人须为2026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主招收人员(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4.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新近进站的申请人须为2025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申请人须已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或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提供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等)。
6.已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含湾区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含湾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类项目(不含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国资计划B、C档。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原则上应申请博士后引进类资助项目。项目执行期内不可同时获选国资计划B、C档和上述项目。
7.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博新计划
1.个人申请(2月24日至3月15日):申请人进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选择申报“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A 档)”,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生成申报书,并将申报书电子版提交给合作导师及单位博士后工作秘书。
2.各单位审核(3月16日至3月24日):单位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校内审核及意见反馈。申请人根据专家的返修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完善,并在线提交至博士后设站单位。
3.学校审核(3月25日至4月1日):学校在线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4.国家评审(4月至5月):博新计划通过两轮专家评审确定获选人员。4月进行通讯评审,遴选1000人进入会议评审;5月进行会议评审,遴选出拟资助人员。
(二)国资计划B、C档
1.个人申请(2月24日至4月20日):申请人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内容材料,并在线提交至博士后设站单位。
2.苏州医学院、学校推荐审核(4月21日至5月18日):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分配名额,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3.国家评审(5月至6月):专家通讯评审,遴选出拟资助人员。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如符合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可同时申报。同时申报者须先登录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上传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
(二)申请人在每站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国资计划(A、B、C档),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将人事关系(含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社会保险等)转入设站单位。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应于在站满24个月前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申报的,须于在站满36个月前完成申报,未申报前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科研工作站做好国资计划宣传工作,动员优秀博士后人员和高水平专家积极参与,做好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请申请人仔细阅读申报指南(见附件2、3),了解项目申请及评审要求,努力提高申请书撰写质量。
请各单位于2025年4月21日(周二)下班前将申报人员《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1)以及成果证明材料(装订要求见汇总表)提交至苏州医学院组织人事办公室,同时将申报人员校内评审汇总表电子版以“二级单位名称+申报人员评审汇总表”命名发送至邮箱jyxu@suda.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苏州医学院组织人事办公室。
联系人:徐佳忆
联系方式:0512-65884028
附件1: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推荐人员汇总表.xlsx
附件2:2026 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资A档)申报指南.pdf
附件3:2026 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 档)申报指南.pdf
苏州医学院组织人事办公室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