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申报教师高级职务教学科研成果审核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4-05浏览次数:813


各学院、中心、科研单位、直属附属医院: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本年度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科技成果和教学成果的审核工作将在4月6日下午进行。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应提供论文相关检索报告、论著原件、获奖证书等原件。省部级以上项目参与者如该项目已完成须提供项目验收证书,在研纵向项目须提供项目申报书。外校调入人员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教学成果审核在教务处,申报人员须提供成果的原件、立项批文或相关证明。

提示:独墅湖图书馆可提供SCI收录检索报告。JCR分区表-最新版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2:00--3:30 医学部下属各基础学院及科研机构

3:00--5:00 医学部下属各临床医学院

三、审核地址

1、科研审核:凌云楼1108室(专利、横向项目);1110室(论文、纵向项目)

2、教学审核:东校区凌云楼0512室。

请申请者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前往各部门审核,未尽事宜,可致电13915572398(戴建英)咨询。

(学部办公室)

起草人:戴建英    发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