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各团支部:
根据《苏州大学医学部2012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各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积极参与医学部团委组织的社会实践宣讲会、社会实践立项申请、社会实践墙展示、社会实践超市等一系列活动,申请苏州大学医学部2012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资助,经苏州大学医学部暑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评议,根据各实践团队具体情况,最终确立了27个项目,并分成A、B、C、D四个资助等级,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医学部学工办、团委
附:苏州大学医学部2012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资助办法
一、资助类别
本次立项资助主要针对实践体验类团队,分A、B、C、D四等,其中A等资助3000元(4项),B等资助1500元(6项),C等资助1000元(7项),D等资助500元(8项)。
二、资助要求
各资助团队须在实践项目结束后及时提交有关材料(包括团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论文或调查报告、实践日记、实践感悟、取得的实践成果辅助证明材料等),同时根据资助的不同等级,须达到以下成果:
1.A等:省级以上纸媒报道1篇以上;活动过程中及时上报信息稿件,向学部暑期社会实践宣传组投稿10篇以上;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突出贡献;有稳定的社会实践基地并开展活动;形成2篇以上高质量的论文或调研报告。
2.B等:地(市)级以上纸媒报道2篇以上;活动过程中及时上报信息稿件,向学部暑期社会实践宣传组投稿8篇以上;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有稳定的社会实践基地并开展活动;形成2篇以上高质量的论文或调研报告。
3.C等:地(市)级以上纸媒报道1次以上;活动过程中及时上报信息稿件,向学部暑期社会实践宣传组投稿6篇以上;有社会实践基地并开展活动;形成1篇以上高质量的论文或调研报告。
4.D等:活动过程中及时上报信息稿件,向学部暑期社会实践宣传组投稿4篇以上;形成1篇以上高质量的论文或调研报告。
三、资助办法
1.各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部团委递交团队项目申请书。
2.学部暑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依据团队所属类别、实践意义、活动可行性、实践预期成果等进行评审,评审时适当考虑“创意无极限”大赛获奖情况。
3.资助团队立项后,各团队先行自费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待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团队上交全套社会实践材料,经学部暑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审核实践完成情况,结报所申请经费。(考核不合格,不予结报经费;考核基本合格,酌情报销部分经费;考核合格,结报全部经费;考核优秀,经费奖励,所在单位申报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资助时优先考虑)
4.学部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实践团队的基本活动费用,如交通费用、宣传费、在外地住宿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
5.报销资助经费必须有正式发票,并须经被资助团队领队在发票背面签字后方可报销。具体报销事宜参照财务处有关规定执行。
四、立项资助程序
1.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部团委邮箱递交团队项目申请书电子稿。
2.立项评审:5月下旬至六月初,学部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团队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资助团队及等级,并公布评审结果。
3.项目实施:7月上旬至8月上旬,资助团队按照活动规划、工作计划、日程安排等开展实践活动。
4.项目结题:9月初至9月中旬。新学期开学后,学部暑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在审核结项报告材料的基础上,评出结题成绩,并视活动成效结报资助经费。
(学生工作办公室)
起草人:黎春虹 发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