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
根据校党委《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苏州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通知》(苏大委〔2012〕16号)精神,现按照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就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校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员大会的时间和地点
二、党员大会的内容
1、选举校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
2、医学部党工委2012年下半年工作要点。
三、参加对象
医学部党工委所属各总支全体正式党员;
三、会议要求
1、请各总支通知参会对象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并带好签字笔;
2、请大会工作人员提前1小时到达会场,做好会场准备工作;
3、请参会对象安排好工作,准时出席,原则上不得请假。
四、选举校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的有关要求
(一)代表选举的原则要求见苏大委〔2012〕16号文件。
(二)、选举党代会代表的九个程序:
1、清点到会人数。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超过有选举权的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实施选举。
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见附件一)。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直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候选人以得票多少,按30%的差额确定。
3、通过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宣布大会计票人名单。
4、宣布学部党工委出席校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名额,介绍代表候选人及其简要情况。
5、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也可由大会工作人员宣读)。
6、选举人填写选票,并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行投票。
7、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8、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
9、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并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特此通知。
医学部党工委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学部办公室)
起草人:席拥军 发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