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大教 [2004] 31号文《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与规范七年制临床医学(含放射医学方向)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为保证我校七年制医学教育办出质量,进一步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提出了九大意见,其中第七点要求:“学生所在院系应加强对学生的学业指导和素质培养,建立与完善导师制……”,并附《苏州大学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含放射医学方向)导师聘任、职责及考核细则》(附件一)。
根据培养方案,目前2012级、2009级七年制专业学生分别进入医学基础课程、临床课程学习阶段,2007级七年制学生即将进入二级学科轮转阶段,需要对该三个年级的七年制专业学生配置相应的导师。为此,特通知如下:
1、2012级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141人,请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至少推荐25名,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至少推荐10名,公共卫生学院至少推荐6名,药学院至少推荐8名,唐氏血液研究所、生物医学研究所、神经科学研究所也推荐一定数量的符合条件的教师担任导师。
2、2009级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97名,其中请第一临床医学院至少推荐23名符合条件的教师担任1班导师;请第二临床医学院至少推荐15名符合条件的教师担任2班导师。
3、2007级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含放射医学方向)学生二级学科轮转阶段导师的推荐另行通知。
请各相关学院、研究所于
附件一:《苏州大学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含放射医学 方向)导师聘任、职责及考核细则》.doc
附件二:推荐导师汇总表.xls
医学部教学办公室
2012.9.14
(教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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