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办法》(苏大学位[2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经医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并无记名投票,初评通过李新莉等9位同志为下列专业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公共卫生:李新莉、李红美;
药学硕士:孙万平、刘艳丽、王诚、韩永龙、徐峰、顾炳仁;
工程硕士(制药工程):梁剑光。
上述人员的申请材料在学部研究生办(炳麟图书馆801)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如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医学部研究生办反映,电话:65884128 沈老师。
特此公示。
医学部
(研究生办公室)
起草人:沈爱英 发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