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班级:
为了配合学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根据教学安排,决定对部分课程进行期中考试,现将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1、考试课程、时间和地点见附表1:“2012~2013学年第1学期部分课程期中考试安排表”;附表2:考试学生具体名单。根据学校教务处规定,所有必修课程都必须进行期中考试,所以表中未安排课程,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自主安排,并在
2、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组织相关教研组命题,命题范围为本学期9周前(含第9周)所讲内容,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请于课程考试7天前将试卷(A、B卷)、参考答案、命题审核表送医学部教学办公室,以便及时安排付印;
3、所有同学(包括重新学习的同学)应根据考试安排携带学生证和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未带学生证和准考证的不能参加考试。期中考试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20%。若因身体等原因需缓考的同学,须持校医院出具的病假条于考试前到教学办公室填写“缓考申请表”,由班主任签字后方可缓考;未办理缓考手续而擅自不参加考试者,以“缺考”论处,该课程期中成绩以“零”分计。
4、请各学院根据考试安排表,安排教师监考(15人以下一名,15-50人二名,50人以上三名)。要求严肃考场纪律,监考教师务必于考试前15分钟到场清理教室,随机调整考生座位,检查考生学生证和准考证,并在考试开始前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尤其须提醒考生切勿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整个考试期间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以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一经发现作弊现象,立即终止其考试,取消考试资格,并及时将情况报相关学院和部教学办公室。
5、期中考试成绩根据教务处相应规定,请于
附表1:2012~2013学年第1学期部分课程期中考试安排表。
附表2:考试学生具体名单。
附表3:缓考申请表
(教学办公室)
起草人:教学办 发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