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各学院、各中心、各实体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强化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根据《苏州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苏大设备〔2010〕1号)的要求,学校将组织检查组,对各院(部)、直属单位及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办法及时间安排
1、请各单位组织人员于本周内进行自查,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报实验中心。
2.请各单位下周一(12月24日)前做好实验室的卫生清理工作。
2、下周(
二、重点检查内容
1、以下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情况:使用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实验动物、病原微生物、放射源和同位素等药品和材料的实验室;使用一氧化碳、氢气、氧气和乙炔气体等特殊实验气体的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场所、危险物品存放点(仓库)等。
2、实验室内的消防设备、灭火毯等的配备,洗眼器和喷淋装置的工作状况,医疗急救箱内配备的药品及其他急救器材的有效性,以及实验室的用电、用气、用火等安全状况。
三、其他事项
各单位下周一中午(
联系人:卢珊,65880273。
特此通知。
医学部实验中心
2012.12.20
(实验中心)
起草人:实验中心 发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