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方案》(苏大研【2012】40号文件精神),医学部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负责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名额分配
学校下达医学部(含所属全部单位及医学七年制学生,其中包含与南通大学联合培
医学部分三类评选:临床医学类(各临床学院、七年制);其他医学类(基础医学、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生农类。
二、 申报条件
医学部在校非在职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含七年制高年级学生),并符合下列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可以作为候选人申请本奖学金。
1、思想和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品德优良;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学风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学位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各项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加强体育锻炼、关心集体。
三、 评审程序
1、 医学部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蒋星红
副主任委员:刘春风、曹建平、高晓明、解 燕
委 员:龚 政、许玉杰、张永红、姜海燕、胡春洪、王晓东、夏超明、沈卫德、叶明昌、邓杰琼、左 韬(研究生)、崔恒进(研究生);
临床医学类评审组
组 长:刘春风
组 员:胡春洪、王晓东、黄建安、于立华、徐又佳、李朝晖、严文华、胡小燕、左 韬(研究生)、孙晨晨(研究生)
其他医学类评审组
组 长:夏超明
组 员:秦正红、龚 政、许玉杰、张永红、华道本、徐 勇、姜海燕、邱玉华、叶明昌、周云华(研究生)
生农类评审组
组 长:高晓明
组 员:沈卫德、徐兴顺、张进平、周泉生、万志刚、崔恒进(研究生)
2、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报名,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于
四、
五、
六、 联系电话:0512-65880339
特此通知。
(学部办公室)
起草人:综合办 发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