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各科研机构、各基金申请者:
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即将开始,部分政策有所调整,请申请者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门户网站( www.nsfc.gov.cn),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和《申请通告》中“申请须知及限项规定”,及不同项目类型的一些特殊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申请书正文部分严格参照所报项目的《撰写提纲》填写,《撰写提纲》会自动生成,所生成文字不要修改或删除。申请人、项目组成员、推荐者均必须亲笔签名。(请申请人注意:项目组成员一经确定,不要再变动,申请书中其他内容可在未提交正式版前作修改与完善),以确保对全体申报人员超项查询的准确性。
2、形式审查是为杜绝申请书由于非学术原因导致的申请失败,请申请人严格按照《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形式审查要点》进行自查。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请准确选择“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有些项目“附注说明”要严格按《指南》相关要求填写。
3、凡项目组成员中有外单位人员均要盖合作单位法人公章,原则上不要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外单位的申请,以防超项。合作单位盖章提示:申请书最后盖章页不涉及版本号,确定好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后,有合作单位的申请书应提前盖章。
4、确保纸质文件版本号与电子文件版本号绝对一致(注:申请书的任何改动都会使版本号发生改变,请在最后一次检查保护后再打印最终上报的申请书)。基金委规定必须提交的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等随纸质申请书一起报送。
5、经费预算应符合国家自然基金委有关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别注意:研究生劳务费不能写成研究生补贴、津贴或补助等,备注栏只能写成“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劳务费”。
6、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2013年仍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①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②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③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④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7、特殊说明:
①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②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
③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项目数量的要求与本限项申请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④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二、提交要求
1、请于2月25日(下周一)提交正式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先检查保护,再打印)。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收齐汇总后将申请书电子版通过U盘拷贝交科研办或发电子邮件至weiminghui@suda.edu.cn。
2、请各单位在前期评审的基础上在所在单位递交的申请书中注明优选标书(比例不超过30%)。
3、本次提交后科研办将对上交的申请书进行形式和内容审查,并组织专家对上交的申请书进行评议。为了提高申报质量,今年将继续试行预初筛:对那些撰写质量差及“三无”标书(无SCI或相关研究论文、无(预试验)工作基础、无充分引用文献)将建议申请人暂缓申报。
4、尚未定稿的拟申报杰青、优青、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重大)及国际合作项目,请先行于2月25日(下周一)报送申报课题名称及申报代码,以便统计和跟踪联系。
5、其他申报事宜请各申报人详细研读科技处2013年基金申报通告。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医学部科研办(65884048,65884038)和校科技产业部科技处(67507192)联系。
感谢广大申请者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科研办公室
(科研办公室)
起草人:科研办 发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