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前期各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有关“关于做好2013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与评阅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3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与评阅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1.提前做好论文预答辩,凡未通过预答辩者,不得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
2.3月15日前将拟毕业博士生的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一式2份,1份交学校,一份医学部留存)[附科研成果复印件],培养手册(一式2份,相关内容均已填写完整);
3.3月25日前,各培养单位统一将博士学位论文及其评阅书(同意提前进入毕业申请程序的人员其学位论文及评阅书份数均为7份,其余人员为5份)送交校学位办。学位论文印制及论文评阅书的填写按研究生院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硕士研究生的论文盲审根据《苏州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暂行实施办法》(苏大医[2008]15号)文件精神,实行抽检制。
1.3月15日前,交所有拟毕业硕士生的培养手册(一式2份,相关内容均已填写完整);
2.4月10前,各学院及科研机构将所有拟答辩学生的《硕士学位申请书》2份(打印至学位评定分委员意见,要求导师、教研室(学科)审核意见均填好并签名)、《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一式1份)[附科研成果复印件,包括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或论文录用通知,需附论文清样]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列交医学部研究生办;
3.4月10日前,所有高校教师和同等学力申请答辩者将按盲审要求印制好的硕士学位论文(一式3份)及硕士学位论文单盲评阅书(一式3份)、全日制被抽检到学位论文盲审的务必将按盲审要求印制好的硕士学位论文(一式2份)及硕士学位论文单盲评阅书(一式2份)(评阅书有关内容请按要求填好后,夹在每本学位论文内)交学院或科研机构研究生秘书处,按盲审名单的顺序排好后统一送学部研究生办。
凡逾期未交或提交盲审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我办将不予受理,其学位论文一律推迟到下学期再进行盲审。学位论文未经盲审,不得组织答辩。
3.专业学位、未被抽检到参加盲审的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及答辩按《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进行。
三、论文答辩:5月31日前,所有学位论文答辩结束上交答辩后相关材料。
(研究生办公室)
起草人:沈爱英 发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