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大学生新兵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30浏览次数:358


各学生班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调整征兵时间的决策部署和全国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部2014年在校大学生、应届毕业生的征集新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

二、征集时限:宣传及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7月。

三、征集条件:

1.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2.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3.年龄条件:高校在校生不超过22周岁,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

4.户口要求:已迁入苏州大学户籍。

四、优惠政策:

1.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优先报名应征、体检政审、审批定兵、安排使用;

2.优待政策: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3.选用培养:优先选为士官、士兵提干、报考军校;

4.考试升学: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考试,考试笔试总分加10分;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加10分等。

五、报名方式:

1.有参军意愿的同学可通过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zbbm.chsi.com.cn/)进行报名,并到学校人武部等级备案,如有疑问,可直接到学校人武部咨询(校内东吴桥下人武部办公室105室),联系人:张镇华;办公电话:67160873.

2.流程:

(1)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zbbm.chsi.com.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同时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学院奖惩助贷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2)初审初检体检。大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3)政审、家访,合格后发入伍通知书。

(4)办理相关离校手续(休学)。

欢迎大学生积极报名参军。具体情况请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网址:http://zbbm.chsi.com.cn/。医学部咨询电话:65880339,联系人:王老师。

特此通知。

                                                     苏州大学医学部学工办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学生工作办公室)

起草人:王昌伟    发布人:黎春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