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各团总支、团支部:?xml:namespace>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中国梦”系列重要讲话和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组织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接受锻炼的过程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的理想信念,根据《苏州大学关于推进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课程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并结合医学部实际,现就医学部关于推进201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课程化建设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大力宣传 广泛动员
各团支书须认真阅读《苏州大学关于推进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课程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在班内大力宣传社会实践课程化建设工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实践相结合,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为社会实践活动课程化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二、捕捉美好 展示风采
2012级、2013级各团支部在完成课程化试卷的基础上,团支部需要上交3至4张个人课程化社会实践风采照片或1至2段视频。具体工作安排为:
1、 要求所有以个人为单位参加活动的学生(不包含参与社会实践团队的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捕捉美好瞬间,用相机记录下富有意义的时刻;
2、 下学期开学后,在上交课程化试卷的同时,将实践过程中拍摄的照片、视频上交给各团支书;
3、 各团支部对图片或视频进行筛选,择优选出3至4张社会实践风采照片或1至2段视频,参与医学部暑期社会实践评优,各团支部务必于?xml:namespace>
三、汇报成果 表彰优秀
医学部学工办、团委将认真审核上交材料,并根据参评图片或视频的质量,结合个人课程化试卷质量,择优评定出医学部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具体数目及评定办法另行通知。
希望各团支部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完成任务。
特此通知。
苏州大学医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共青团苏州大学医学部委员会
附件:《苏州大学关于推进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课程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苏州大学关于推进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课程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推进我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科学化、规范化、课程化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的要求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实践相结合,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2、学生将所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认识。
二、领导机构
1、成立苏州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我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校团委、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科学系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2、各学院(部)成立学院(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本学院(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由学院(部)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团干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部)团委。
三、课程设置
1、课程名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实践课
2、课程编号:02210018
3、学分数:2
4、学时数:36
5、时间安排:第一学年、第二学年暑假
6、时间要求:每年暑假一周以上
四、组织实施
(一)准备
1、每级新生进校后,由各学院(部)进行学生社会实践动员,加强思想教育工作,说明开设社会实践课的目的意义,提出社会实践课的要求,使学生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身于社会实践。
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按照《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大纲》(试行)中的要求,为大学生授课,使每个大学生做好知识、技能、材料等各方面的准备。
(二)实践
学生社会实践可采用两类方式:主题实践和课程实践。
1、主题实践:是指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围绕某些主题,由学校和学院(部)招募组建小分队的形式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主题实践应当有社会实践活动主题和计划安排,各学院(部)带队教师随队参加并全程指导社会实践。
2、课程实践:是指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实践课》教学实践计划和《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大纲》(试行)中的要求,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结合当年暑期社会实践的主题,给出参考选题,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三)总结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学生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完成三份材料。
(1)一份《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要求填写完整,并由相关实践单位或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2)一份社会实践日记,要求按天撰写,共计不少于2000字;
(3)一篇实践报告(调研报告)。开展调查研究的学生结束后撰写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社会实践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应该有自己独立的论点,有充分的资料,其中一半以上的资料须来源于自己调查第一手实证资料,引用他人资料需加注释;在某一单位或地区进行具体工作实践的学生结束后撰写一份不少于2000字的社会实践报告,社会实践报告应结合工作内容、业务收获、心得体会等内容;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和社会实践报告应该结构严谨、逻辑清晰、撰写规范、真实客观。
(四)考核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实践课成绩考核在苏州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2、考核的基本流程是:在开学后一周内,学生按照总结阶段的要求提供三份材料,由学院(部)将所有学生的社会实践材料汇总至社科系;在开学后二周内,由社科系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任课教师对授课院系的学生进行考核并评出成绩。
3、考核的基本方式是:参加主题实践学生的成绩由小分队指导老师进行打分并经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认可后得出,参加课程实践的学生的成绩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直接打分。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实践课成绩采用百分制形式评定,具体评分标准如下:优秀(90—100分):能很好地完成社会实践任务,达到本规定的全部要求,社会实践报告(调研报告)能对社会实践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实践,并在实践中有优秀表现。良好(80—89分):能较好地完成社会实践任务,达到本规定的全部要求,社会实践报告(调研报告)能对社会实践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社会实践态度端正,社会实践中表现良好。中等(70—79分):达到本规定的全部要求,社会实践报告(调研报告)能对社会实践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及格(60—69分):社会实践态度端正,完成了社会实践的主要任务,达到本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社会实践报告(调研报告)。不及格(60分以下):有下列情况中的任何一项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实践课成绩为不及格。(1)实践单位及指导教师的评价为不合格者;(2)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和有关法律规定,有损于苏州大学学生形象者;(3)不按时上交所要求的材料者;(4)社会实践报告(调研报告)存在抄袭、代写、套用他人成果、伪造资料、缺少第一手实证资料中的任何一项者,或者所写社会实践报告(调研报告)结构混乱、内容空洞、错误明显者;(5)弄虚作假,欺骗教师和社会实践领导小组者;(6)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认为的其它属于成绩不及格的情形。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实践课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必须在次年暑期社会实践之前,利用寒假、双休日进行补修,具体时间由学院(部)统一安排。
五、本实施意见从2006级本科生开始实施。
(学生工作办公室)
起草人:舒洪灶 发布人:黎春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