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学部期终考试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6-19浏览次数:919


各学院、各班级:

根据教字[2009]23 号文“关于学期结束工作的通知”,本学期于6月27日(周六)~7月1日(周三)停课进行期终考试。现将医学部期终考试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与地点见附表“2008~2009学年第2学期苏州大学医学部期末考试安排表”

2、已建立校级试卷库的课程由教务处采用卷库抽卷方式,随机抽卷,无试题(库)的课程出A、B卷,并附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A、B卷难度要求等同,试卷间不得出现相同的试题,且试卷容量适中,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每份试卷必须按规定格式打印校对后报审。

3、请各学院最迟于6月20日前将试卷、参考答案及填写好的命题审核表送医学部教学办公室,以便及时送教务处统一安排付印。

4、学生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要求缓考;若因身体等原因确需缓考的同学,须持校医院出具的病假条提前到教学办公室填写“缓考申请表”,由班主任签字后方可缓考;未办理缓考手续而擅自不参加考试者,以“旷考”论处,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5、报名重新学习的学生,跟相应课程的开课班级一起考试,考试时间与地点见附表“2008-2009学年第2学期二次补考和重新学习安排表”考试时请带好学生证,如重新学习课程的考试时间有冲突,至少提前一天将缓考申请交医学院教学办公室,未办理缓考手续而擅自不参加考试者,以“旷考”论处。

6、请各学院教务秘书在每包试卷袋中放入考场规则、考场记录表、课程成绩登记表、考试质量分析表(请从教务之家下载最新格式)、草稿纸(如需要)各一份,于考试当天提前半小时将试卷分发给监考教师。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将考场记录表交各有关系办公室存档。

7、要求严肃考场纪律。每个考场至少安排2名教师参加监考(50人以上的安排3名),监考教师务必于考试前15分钟到场清理教室,并在考试开始前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尤其须提醒考生切勿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整个考试期间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以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一经发现作弊现象,立即终止其考试,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及时将情况报有关学院及医学部教学办公室。各学院均须安排人员进行巡考,巡考人员须对巡视考场情况进行记录。

8、请各学院教务秘书于期末考试结束后3天内将考试质量分析表、课程成绩登记表交医学部教学办公室。

附表1:期终考试安排表

附表2:重修和二次补考考试安排表

附表3:2008级具体考试名单

(教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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