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目前在使用的压力容器中有蒸汽灭菌器55台、压力釜5台,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第373号令)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锅[2003]207号)的规定,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需持证上岗。为便于相关人员参加培训、考试,顺利取得上岗证,经我处与苏州市质监局协商,决定在独墅湖校区单独为我校压力容器操作人员举办一次上岗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10月11日~12日(8:30~16:30) 二、培训地点:独墅湖校区302号楼2307室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高压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为长期管理和使用人)按时参加培训考试,并于9月25日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设备处安全科,领取培训教材。 特此通知。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2009年9月21日 |
各相关学院、各中心:
请各相关学院、各中心负责人将参加高压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名单于9月24日前上报医学部实验中心周卫芳老师处(E-mall:zhouweifang@suda.edu.cn),具体压力容器清单见附件,请相互转告。
(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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