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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实验材料供应中心“关于本学期管制实验材料申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10-19
浏览次数:
738
各有关学院(部)、直属单位:
本学期管制实验材料(剧毒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处方药)的购置工作即将展开,请各位老师于
10
月
30
日
前将
《苏州大学各类管制实验材料使用审批申请表》
(一式三份,实验材料供应中心网站下载,以下简称《申请表》)交实验材料供应中心综合办公室(独墅湖校区
701
号楼
1217
室)。
申购流程:
申请使用管制实验材料必须制定使用计划,并在《申请表》上说明该管制实验材料用于何种实验、每次使用量、使用频率、管理办法、存放地点、具备的“五双
”
条件和残留物的处理方式,同时实验室必须配备盛装管制实验材料的专用容器和保险箱。《申请表》上还应注明使用人(两名)、保管人(两名)和领用人(两名)的名单,责任人签字确认,并由相关治安综合治理二级责任人审批盖章后,交实验材料供应中心。
希望各相关学院(部)、直属单位及各位老师深刻理解管制实验材料管理的意义,认真学习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加强科学研究、教学单位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及苏州大学制定的《苏州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确保管制实验材料的安全管理及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未尽事宜,请与实验材料供应中心联系,电话:
65880859
。
实验材料供应中心
2009年10月16日
起草人:
实验材料供应中心 王春兰
(实验中心)
起草人: 发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