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09]34号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学校定于
1、考试时间: 18:30——20:30
2、请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并务必按照指定的考场号、座位号入座。考场安排、座位号及考试地点详见附件。
3、本次考试使用校内调频台(85.6HZ)放音,请考生自备耳机(“特殊类英语课程(二)”除外)、铅笔、钢笔、直尺和橡皮,禁止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书本、(电子)字典、纸张和有存储、录音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4、这次学校组织的外语课程综合考试调用了东区文思楼、独墅湖校区302幢教学楼,在此期间有课的学院(部)请与注册与选课中心联系调整教室,并将调整情况通知到有关师生。
5、请考务人员、监考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到达各校区的考务办公室。
教务处
附件:综合英语考试安排表
(教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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