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班级:
根据教学安排,部分课程将于17周前结束,现将这部分课程的考试安排如下:
1、考试时间与地点见附表1、2“2009~2010学年第1学期部分课程结束考试安排表”。
2、已建立校级试卷(题)库的课程由教学办采用卷库抽卷方式,随机抽卷;尚未建立试题库的课程要求命题形式多样,知识覆盖面大,要求有一定比例的综合分析题,以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综合分析的能力,并要求出A、B两套难度、题量相当的试卷,试题不得重复,各学院所开课程号相同的课程必须共卷。请各学院于课程考试7天前将试卷、参考答案和命题审核送医学部教学办公室,以便及时审核、送印。
3、学生请做好复习迎考准备,考试时请带好学生证和准考证。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要求缓考;若因身体等原因确需缓考的同学,须持校医院出具的病假条于考试前到医学部教学办公室填写“缓考申请表”,由班主任签字后方可缓考;未办理缓考手续而擅自不参加考试者,以“旷考”论处,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不能参加补考。
4、报名二次补考和重新学习的学生,具体安排见附表3,跟相应课程的开课班级一起考试,考试时请带好学生证和准考证,如考试课程的考试时间有冲突,至少提前一天将缓考申请交教学办公室,未办理缓考手续而擅自不参加考试者,以“旷考”论处。
5、请各学院教务秘书在每包试卷袋中放入考场规则、考场记录表、课程成绩登记表、考试质量分析表(请于教务之家下载最新格式)、草稿纸(如需要)各一份,于考试前半小时将试卷分发给监考教师。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将考场记录表交各有关学院存档。
6、要求严肃考场纪律。每个考场至少安排2名教师参加监考(50人以上的安排3名),监考教师务必于考试前15分钟到场清理教室,并在考试开始前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尤其须提醒醒考生切勿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整个考试期间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以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一经发现作弊现象,立即终止其考试,取消考试资格,并及时将情况报有关学院及医学部教学办公室。各学院均须安排人员进行巡考。
7、请各有关学院于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将考试成绩输入系统并报教学办公室。
附表1:2009~2010学年第1学期部分课程结束考试安排表。
附表2: 2008级和2009级考试学生具体名单。
附表3:二次补考和重新学习考试安排表。
(教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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