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上报学校拟开放大型仪器设备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1-27浏览次数: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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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苏大设备[2009]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大型仪器的开放共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科研单位应对本部门所有大型仪器设备进行梳理,对符合开放、共享条件的大型仪器填写《苏州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申请书》。单价在4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原则上必须开放,不能开放的需书面说明理由。 二、各学院(部)、科研单位对拟开放使用的仪器设备依据其折旧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参照国内同类仪器设备使用收费情况,提出仪器收费标准,填写《苏州大学仪器设备使用收费标准(建议)》。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落实,明确专人负责,并于12月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实验室管理科(电子文档请发至fangbo@suda.edu.cn),大型仪器设备的收费标准由我处审核汇总后上报学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联系人:夏永林、方 波; 联系电话:0512-67504193
|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2009-11-25 0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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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起草人: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刘丽琴 各学院、中心、创新团队: 现转发实验室与设备处“关于上报学校开放大型仪器设备及收费标准的通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明确专人负责,将必须共享开放的40万元以上和愿意开放共享10万元以上的设备收费建议申报表(详细列出仪器使用耗材费),于12月2日前将电子文档报医学部实验中心周卫芳处,Email:zhouweifang@suda.edu.cn,联系电话:65880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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