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的补充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2-25浏览次数:1250


各学院、中心、相关科研团队:

根据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的通知”的精神,医学部各单位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必须申请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经学部会议决定,本次压力容器的检测费用由学部承担,凡今后购置的压力容器根据经费来源支出,各自承担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相关的费用,请各单位尽快收齐材料(相关材料的内容见医学部主页“通知公告”内2009年12月16日的通知),所有压力容器在未经检测合格及办理使用许可证之前,应暂停使用,否则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学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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