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1-06浏览次数:762


各学院、中心、科研团队:

现转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请各单位认真执行,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学部,并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准备。

联系人:周卫芳,联系电话:65880273.

特此通知。

医学部

2010年1月6日

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的安全与稳定,学校将组织检查组,对各院(部)、直属单位及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办法及时间安排

1、各单位组织自查,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并于1月8日前将自查情况报我处实验室安全科。

2、学校检查组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对各校区的教学科研实验室的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重点检查内容

1、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放射性物质、有害生物及有害生物制剂的存放与处理等。尤其要重视对搬迁后的实验室进行清理及检查,以消除安全隐患。

2、实验室所使用的气体钢瓶、特种设备、实验室用电和电器设施、机械设备等的安全状态,以及是否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规范使用和管理。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0-01-05 16:25

(学部办公室)

起草人:席拥军    发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