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各学院:
根据苏大医(2009)22号《苏州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精神,评选并经公示后最终确定资助2009年度苏州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创新项目20项(博士10项,硕士10项),5000元/项,资助名单详见附件。现将经费使用办法及相关规定如下:
1.经费使用范围仅限于实验动物、实验耗材和学术会议差旅费。
2.经费原则上在2010年内用完,凭发票集中报销两次,上半年:2010.6.1-10日;下半年:2010.12.1-10日。发票按财务报销规定粘贴后送交医学部研究生办。
3.根据“苏州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规定,获得资助项目发表的相关论文必须标注有苏州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并作为结题评价的重要指标。实施时间为2年的项目每年须撰写年度进展报告,实施时间为1年的项目须完成总结报告,并于10月31日前报送医学部研究生办。未按计划执行或前期进展不佳的项目应进行调整或中止资助。
苏州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办
(研究生办公室)
起草人:沈爱英 发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