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执行情况汇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5-28浏览次数:658


各“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

根据2009年重大专项组织实施推进会精神,按照科技部《关于开展2010年重大专项组织实施与管理自查的通知》要求,请“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各课题责任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做好课题执行情况汇报工作。有关通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

请各课题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有关材料,并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于2010年6月4日17:00前将课题执行情况报告电子版(WORD格式)和课题执行情况调查表数据文件(*.KAS)通过E-mail直接回复至相关业务办公室负责人邮箱,有关书面材料按照通知上的地址随后邮寄即可。

关于中央财政经费到位情况,除军队单位外,各课题的2009、2010年度经费均已按照财政部核定拨付数拨付至责任单位开设的特设账户中(2008年经费拨付至单位帐户),特此说明。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

医学部

2010年5月28日

upload/附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执 行情况报告(格式).doc

upload/关于开展“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 执行情况汇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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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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