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暑期研究生就业派遣工作安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7-05浏览次数:1336


为方便医学部毕业研究生在暑假期间能及时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医学部于7月26日 、8月5日、8月9日、8月19日、8月26日在本部纯水楼2楼201办公室,电话:65123799安排专人负责研究生就业派遣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协议书上交

学生可在正常工作日内将协议交至学校研究生部值班教师处(本部蕴秀楼),第二批次报到证拟定7月14日办理,就业协议书请在7月13日上午11:00前递交;第三批次报到证拟定8月6日办理, 就业协议书请在8月5日上午11:00前递交。凡需研究生部盖章的材料必须先交至医学部值班室审核、盖章。

二. 派遣证的领取

1.学生本人凭身份证到本部纯水楼领取派遣证;

2.非本人领取,需持当事人的委托书和代领者本人身份证,并签名 。

三、档案的处理

学生档案由学部在派遣证下发后的两周内寄出(机要除外;档案不在我部除外);无派遣而需要调档的同学,请出具正式的调档函,非本人的请出具本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值班时间办理。

四、违约及改派的办理

先到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人员处办理手续,在值班时间到学部值班室审核后,到校研究生部办理。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0.7.5

附件:

1.就业协议书的审核

(1)就业派遣只有二个去向:用人单位、生源地;因此协议书除用人单位盖章外, 还必须要有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政府人事部门的盖章认可或准确的生源地;

注1: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政府人事部门是指:有人事权的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或用人单位所属的政府人事部门或当地市、县人事局或人才服务中心;

注2:准确的生源地确认: ①对于定向和委培研究生:是工作单位所在地;对于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是其考入苏州大学前户籍所在地(不包括集体户口);如是集体户籍则是其高考前户籍所在地;

(2)凡签约到京、津、沪就业的协议书须同时具有京、津、沪政府主管部门同意落户的接收函方可派遣。

2.相关手续办理方法

(1)违约(非协议书派遣):①下载并填写《苏州大学毕业研究生使用单位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报到证申请表》;②盖有二红章的劳动合同书(二章: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③原单位解约证明原件;④原就业协议一式四联。

(2)改派:①②同违约;③报到证原件;④原单位解约证明原件;⑤原就业协议一式三联。注: 学校不再负责改派后的档案和户籍转递!

(3)返回原籍(生源地):①下载并填写《毕业研究生返回原籍申请表》;②空白协议书(已签协议可只交第三联)。

(4)遗失:等同违约①②;

(5)派遣期限:每届毕业生首次派遣期限为二年,改派期限为一年。二年中未派遣者,期满后将被派遣回原籍 (后续的转档和迁户口手续同正常派遣) 。

注1:相关表格可在苏大研究生部的下载中心网页直接下载;

注2:派遣满一年后不再进行改派,只能作为社会人员流动。

注3:在改派期限内,不可改派为公务员。

(6)违约换领新协议书: 1.学生所在院系研究生班主任打报告,院系同意同学更换新协议,并加盖院系章。(不得由学生本人填写申请);

2.原单位解约证明原件;

3.原就业协议一式四联;

4.研究生部在值班时间统一办理,办理周期时间为2-4周。

(学生工作办公室)

起草人:解燕    发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