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广大党员参加苏州市党员关爱基金捐款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7-05浏览次数:1715


各党委、各总支: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活困难群众关爱帮扶机制,努力把创先争优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学校组织广大党员参加苏州市党员关爱基金捐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捐款对象

在职教职工党员(离退休党员原则上不做要求,鼓励积极参加)。

二、 捐款标准

厅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不低于2000 元/年,县处级干部不低于1000 元/年,科级干部不低于500 元/年,普通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专技人员不低于300 元/年。

三、 时间要求

各党委按学校要求于7月8日前解款单及汇总表交学校组织部,各总支于7月7日前将捐款及名单送医学部党工委。

特此通知。

医学部党工委

2010年7月5日

(学部办公室)

起草人:席拥军    发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