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公室、学院:
根据苏大教[2010]79号通知精神,结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推荐优秀本科优秀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06]14号)、《苏州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暂行办法》(苏大教[2002]73号)及《<苏州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暂行办法>补充规定》(苏大教[2006]89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本次“免推”工作,特作如下安排。
一、推荐名额
1、校内名额:学术型38名,专业学位型12名。医学部学生可申报学科点名单见附件一,每个学科点限额0-5名(临床学科除外)。
2、校外名额:学术型4名,接收单位必须是国家“985工程” 高校等著名高校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国家级科研院所。
二、推荐条件及初选原则
1、推荐条件见《苏州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暂行办法》苏大教[2002]73号(附件二)及《<苏州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暂行办法>补充规定》苏大教[2006]89号(附件三)。
2、初选原则:
⑴初选结果与本学科相关本科专业学生人数相匹配。
⑵兼顾学科点导师、科研实力。
⑶在尊重学生意愿基础上,兼顾学科点均衡分布。
三、工作流程与时间要求
1、由教学办公室网上公布推免条件与学科点。(9月8日)
2、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按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在2011届本科毕业生中进行广泛动员并发放学生申请表。(9月8日)
3、由学生本人本着自愿的原则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必须经班主任及两名主要业务主讲教师签署意见作为书面推荐。由教学办公室与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学生平时学习成绩与表现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9月9日前)
4、个别学生因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具体要求见附件四),虽某些方面未能满足学校推免条件,但若成绩排名本专业前50%,可由三名以上本校同一学科(一级学科)教授联名推荐。联推学生须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及教授推荐信,书面及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格式见附件五)。(9月9日前)
5、教学办公室统计初审合格者的志愿,并根据学生志愿安排初试。(临床、护理学科于9月12日前,地点由各学院安排;其他学科于9月13日上午,地点集中在炳麟图书馆八楼。9月14日报初试结果。)
6、初审合格者至东校区校医院领取体检表参加体检,无需空腹,联系电话:67165894。(9月15日下午2:00)
7、学部“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小组”根据初选原则,综合学生平时学习成绩与表现、志愿、初试结果及体检情况,按推荐名额确定学生初选名单。(9月17日)
8、学部对已确定的学生初选名单进行公示。(9月17-19日)
9、教学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将无异议的学生初选名单按规定要求报学校教务处。(9月20日)
10、研究生办公室根据学校研究生部相关要求组织推免生复试工作。(10月13日)
苏州大学医学部
2010年9月8日
附件
附件二: upload/推免硕士暂行办法.doc
附件三: upload/推免补充规定.doc
附件四:upload/联推条件.doc
(教学办公室)
起草人:周巧兰 发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