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学生毕业实习出科考试管理的补充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9-15浏览次数:892


各相关学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

根据医学生毕业实习出科考试办法实施以来,由于新增专业、临床专业与非临床专业实习内容的不同、国家题库试题的适用性等绪多因素,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临床动手能力的培养,强化学生毕业实习出科考试的规范、科学管理,提高实习质量,现补充规定如下:

一、各专业出科考试相应科目及学分

专业、(学分)

出科1、(学分)

出科2、(学分)

出科3、(学分)

出科4、(学分)

临床医学专业

47.5学分

内科学(理论、操作)

17.5学分

外科学(理论、操作)

17学分

妇产科学(理论、操作)

7学分

儿科学(理论、操作)

6学分

儿科医学方向

43.5学分

内科学(理论、操作)

10学分

外科学(理论、操作)

10学分

儿内(理论、操作)

16学分

儿外(理论、操作)

7.5学分

护理专业

44学分

内科学护理

10学分

外科学护理

10学分

妇、儿护理

6学分

专科护理

18学分

医学影像学专业

44学分

内科学(理论、操作)

9学分

外科学(理论、操作)

13学分

X线、CT、MR(理论、操作)

12学分

介入、影像、核医学、超声(理论、操作)

10学分

放射医学专业

45.5学分

内科学(理论、操作)

17.5学分

外科学(理论、操作)

12学分

放射治疗(理论、操作)

16学分

核医学专业方向

45学分

内科学(理论、操作)

18学分

外科学(理论、操作)

9学分

核医学专业(形态、功能)

18学分

预防医学专业

35学分

内科学

15学分

外科学

7学分

专业实习及论文

16学分

口腔医学专业

46学分

内科学、外科学

6学分

口腔内科学

15学分

口腔外科学

15学分

口腔修复

13学分

医学检验专业

55学分

内科学

15学分

临床生化、临床免疫10.5学分

临床检验基础、临床微生物学检验19.5学分

毕业论文

10学分

法医学专业

34学分

内科学

6.5学分

外科学

7.5学分

法医临案实习

20学分

医学心理学专业

17.5学分

内科学

3学分

外科学

3学分

精神科

3学分

心理咨询与治疗

8.5学分

卫生法学专业

23学分

内科学

6学分

外科学

3学分

医院管理与卫生管理6学分

律师事务所彧法院8学分

二、出科理论考试组巻要求与分工

组巻单位

专业

组巻内容要求

考试科目

第一临床学院

临床医学专业七年制统科实习、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儿科医学专业方向、口腔医学专业、医学影像专业、医学心理学专业

临床医学七年制、五年制统一要求,主观题、客观题各占50%,其它专业以临床理论授课和实习内容、时间的不同组巻

临床医学专业七年制、五年制考内、外、妇、儿;其它专业考内、外科;专业部分由各实习医院组织考试,临床操作考试由各实习医院组织考试。有条件的可用OSCE式考试

第二临床学院

放射医学专业方向七年制统科实习、放射医学专业五年制、医学物理专业、核医学专业方向主观题、医学检验专业

放射医学专业方向七年制统科实习阶段主观题、客观题各占50%,其它专业按临床理论教学及实习内容、时间不同组巻

放射医学专业七年制考内、外、妇、儿;其它专业考内、外科;专业部分由各实习医院组织考试,临床操作考试由各实习医院组织考试。有条件的可用OSCE式考试

儿科临床学院

儿科医学专业方向、临床医学专业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放射医学专业方向七年制、

各专业按主观题、客观题各占50%

儿科医学专业方向儿内、儿外;其它专业考儿科学。临床操作由各实习医院组织考试。有条件的可用OSCE式考试

护理学院

护理学专业

按实习大纲要求

按实习大纲要求

附属常熟医院

法医学专业

主观题

内科、外科

附属张家港医院

预防医学专业

主观题

内科、外科

附属太仓医院

卫生法学专业

主观题

内科、外科

三、各专业实习出科考试管理区域划分

第一临床学院:

临床医学七年制、临床医学五年制、(上海、湖州、苏州市立医院本部)口腔医学专业的各实习医院、医学影像学专业的各实习医院、医学心理学专业的各实习医院;

第二临床学院:

临床医学七年制放射医学方向、临床医学五年制(昆山、太仓、张家港、常熟、苏州市立医院东区)医学检验专业的各实习医院、放射医学专业的各实习医院、核医学专业的各实习医院、医学物理专业的各实习医院;

儿科临床学院:

儿科医学专业的各实习医院;

护理学院:

护理专业的各个实习医院;

第三临床学院:

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的常州地区实习医院;

第四临床学院:

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的无锡地区实习医院;

附属张家港医院:

预防医学专业的临床实习;

附属常熟医院:

法医学专业的临床实习:

附属太仓医院:

卫生法学专业的实习的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四、实习出科考试成绩汇总上报

以第三条管理划分的区域负责学院和附属医院将各实习医院的考试成绩按理论和操作各占50%汇总后按以下方法上报:

第一临床学院负责上报临床医学七年制通科实习、临床医学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医学影像学专业、医学心理学专业的实习出科考试成绩按专业、学号顺序报医学部教学办公室;

第二临床学院负责上报临床医学专业放射医学方向通科实习、放射医学五年制、核医学、医学物理、医学检验专业的实习出科考试成绩按专业、学号顺序报医学部教学办公室;

第三临床学院负责将临床医学专业的实习出科考试成绩报第一临床学院教学办,医学检验专业的实习出科考试成绩报第二临床学院教学办;

第四临床学院负责将临床医学专业的实习出科考试成绩报第一临床学院,医学物理专业、放射医学专业的实习出科成绩报第二临床学院教学办;

儿科临床学院将儿科专业的实习出科考试成绩报医学部教学办公室;

护理学院将护理专业实习出科考试成绩报医学部教学办公室;

附属张家港医院将预防医学专业的临床实习出科考试成绩报医学部教学办公室;

附属常熟医院将法医学专业的实习出科考试成绩报医学部教学办公室;

附属太仓医院将卫生法学专业的实习出科考试成绩报医学部教学办公室,

出科考试成绩上报时间为每年6月5日前。

医学部

2010年9月15日

(教学办公室)

起草人:周巧兰    发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