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大学自筹经费研究生助学金条例(暂行)》规定,现开始评定“2010-2011学年苏州大学自筹经费研究生助学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依据《苏州大学自筹经费研究生助学金条例(暂行)》的规定,严格按照学校所定名额进行把关、审核并确定本单位受助学生名单及等级。
二、本次自筹经费研究生助学金申请及评定工作通过研究生部《思想教育管理科网络办公系统》网上完成,《系统》登录方式不变。
三、评定范围:2008、2009级在校自筹经费研究生。
四、名额分配见管理系统用户界面。
五、《苏州大学自筹经费助学金审批表》请各单位自行在《系统》中打印填报(一式二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院系盖章后,于
六、认真填写并核对申报学生的交通银行卡号
请各单位在《系统》中认真输入并核对申报学生的交通银行卡号(请学生本人确认);遗失补办交行卡需要更改卡号的学生请相关单位自行更改填报。
七、请各基层单位在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办公室)
起草人:解燕 发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