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条例》规定(附件一),现开始评定2010级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请各单位对照相关奖学金评定条例(条例详见《研究生部思想教育管理科网络办公系统》用户界面)认真评定。2010级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申报工作通过《研究生部思想教育管理科网络办公系统》网上完成,《系统》登陆方式不变。请各基层单位在
一、递交工资转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各单位在网上申报时,必须依据工资转移证明才能在网上申报(应届生除外)。无工资转移证明者,院系通过档案查实后填写查档记录表(附件二),已辞职者,院系也须在档案查实后填写查档记录表。人事档案未到校者,则不能在网上申请。请将《工资转移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上注明学号,并将《证明》按学号顺序排列,于11月8日前报送医学部学工办。
二、认真填报及核对申请学生的交通银行卡号。
请各单位在《系统》中认真核对申报学生的交通银行卡号(请学生本人确认);没有卡号的学生请相关单位补录入《系统》中(必须是交通银行卡);遗失补办交行卡需要更改卡号的学生也请相关单位在《系统》中自行更改填报。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办公室)
起草人:解燕 发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