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各学院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苏大医(2009)22号《苏州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对已获得2009年苏州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创新项目的研究生,实施时间为2年的项目每年须撰写年度进展报告,实施时间为1年的项目须完成总结报告,未按计划执行或前期进展不佳的项目应进行调整或中止资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1、填写《苏州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附件1)一式1份(同时提交电子稿,提交时文件命名为XX学院学生姓名进展报告)。
2、填写《苏州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一式1份(同时提交电子稿,提交时文件命名为XX学院学生姓名结题报告)。
3、与本项目有关的科研成果复印件材料一套。
二、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研究生将年度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务必于
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通知到承担项目的研究生。
特此通知。
(研究生办公室)
起草人:沈爱英 发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