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强化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根据《苏州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苏大设备〔2010〕1号)的要求,学部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学院、中心、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办法及时间安排
1、
2、12月下旬,学部检查组将对各学院、中心、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实验室的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重点检查内容
1、 在医学部的历次安全卫生检查中曾学部网站上公示过的相关实验室及场所的整改情况。
2、 使用危险化学品、实验动物、病原微生物、放射源和同位素等药品和材料的实验室;使用一氧化碳、氢气、氧气和乙炔气体等特殊实验气体的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场所、危险物品存放点(仓库)等。
3、 实验室内的消防设备、灭火毯等的配备,洗眼器和喷淋装置的工作状况,医疗急救箱内配备的药品及其他急救器材的有效性,以及实验室的用电、用气、用火等安全状况。
特此通知。
(实验中心)
起草人:实验中心 发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