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申请书必须是2011年最新版。 |
2 | 须报送申请书纸质文件1份(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份),且为签字盖章原件,请注意清晰度。 |
3 | 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内容须一致。 |
4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女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推迟至未满40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 |
男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维持未满3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不变。 | |
5 |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人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须在线填报。 |
6 | 海外与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相当于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
基本信息部分(简表) | |
7 | “申请代码”:应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应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还应特别注意: |
按立项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应填写立项领域名称后面所标出的申请代码项下相关的最后一级代码,其中,“同种异体移植免疫排斥及免疫耐受的基础研究”申请代码应选H10项下的二级代码(项目指南该处有误)。 | |
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代码1必须选择“人口与健康领域”申请代码L02;申请代码2必须选择各主要研究方向所标注的申请代码。 | |
8 | “资助类别”选择应准确无误。 |
9 | “亚类说明”填写应注意: |
联合资助基金项目:须选择“重点项目”或“面上项目”。 | |
重大研究计划:须选择“培育项目”或“重点支持项目”。 | |
专项项目:须选择“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科普项目”等相应亚类。 | |
10 | “附注说明”填写应注意以下项目类型的要求,选择不准确或未作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
面上项目:有关新的疾病动物模型的创建的项目应填写“疾病动物模型建立”。 | |
重点项目:应写明项目申请所属的重点项目立项领域名称或“非领域申请”。 | |
重大研究计划:应选择重大研究计划名称“非可控性炎症恶性转化的调控网络及其分子机制”。 | |
11 | “项目名称”填写应注意: |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应填写“研究领域”,而不是具体的研究课题名称。 | |
12 | 研究期限:除特殊说明的以外,均应填写2012年1月—201*年12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 |
13 | 项目批准资助后,申请书“基本信息”一页的内容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或以其他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凡涉及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范围和知识产权问题的内容不得写入。必须写入摘要中的保密内容应特殊声明,并说明理由。有关声明和说明以书面形式作为附件随同纸质申请书一并申报,内容保密的摘要因申请人未提交声明而被公开的责任自负。 |
14 | 项目组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在〔合作单位信息〕中填写相关信息。 |
合作单位不能超过2个。 | |
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须有本人签字或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 |
15 | 申请人、项目组成员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号码、职称、年龄、学位等信息应准确无误(与依托单位人事档案一致),凡申请书填写内容不真实的不予受理。 |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填写“主要参加者”。 | |
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合作者信息写在主要参与者栏目的第一行。 | |
16 | 经费预算应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等执行,应特别注意: |
申请人应根据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实际需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经费预算。 | |
经费预算表中经费单位均为“万元” | |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超过总经费的15%; 重点项目、重大项目不得超过总经费的10%;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不得超过总经费的40%;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不得超过总经费的30%。 | |
劳务费: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50万元以下组织间协议合作研究项目不得超过总经费的15%;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50万元及以上组织间协议合作研究项目不得超过总经费的10%。 | |
管理费:不得超过总经费的5%。 | |
备注栏必须填写计算依据及说明,并应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 | |
报告正文部分 | |
17 | 申请书须按所报项目类别正文撰写提纲填写,无遗漏,内容规范、真实。 |
2011年正文部分增加“提纲”内容,不能删除,如误删,请下载提纲文件放在申请书文件夹内。 | |
18 | 年度研究计划时间须与基本信息表研究期限一致。 |
19 | 应如实、详细地填报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获各类项目资助情况以及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个人简历含受教育经历和工作简历等(写到年和月,注意时间衔接)。 | |
各类项目资助情况:应注明项目的名称和编号、经费来源、起止年月、承担的内容、获得基金资助及执行与结题情况。 | |
发表学术论文情况要求列出全部作者姓名(按照论文发表时作者顺序)、论文题目、杂志名称、发表年代、卷期以及起止页码(摘要论文、会议论文等请加以说明);如是共同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请标注;对已被接受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请附相关杂志的接收函;投稿阶段的论文不要列出。 | |
重点项目要求提供5篇的代表性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其他类别项目建议提供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的首页复印件。 | |
获得专利和奖励情况请参照发表论文的要求加以罗列和说明。 | |
*以上信息本科学部将严格审核。 | |
20 | 申请者负责的前一个已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名称、批准号、完成情况、后续研究进展及与本申请项目的关系均应详细说明,并须另附该已结题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摘要(限500字)和相关成果的详细目录。 |
21 | 购置5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及设备应逐项说明与项目研究的直接相关性及必要性。 |
22 | “非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 |
须在申请书正文部分的最后增加800字左右的“关于已取得重要创新性研究进展的情况说明”; | |
“已取得重要创新性研究进展”的代表性论文,必须是申请人近期发表的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论文。 | |
签字和盖章页 | |
23 |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均须亲笔签字,不得代签。 |
24 | 依托单位和合作单位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基本信息中填写的单位名称应与公章名称一致,公章要清晰。 |
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 | |
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 |
附件 | |
25 | 非高级职称且无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有两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推荐信,推荐者亲笔签字,并须注明单位、专业和职称。 |
26 | 在职研究生申请项目须附导师同意函,在导师同意函中,需要说明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课题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并由导师签字。 |
27 | 重点项目:纸质申请书后必须附5篇代表性论著的首页复印件(请注意清晰度)。 |
28 |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附件部分关于论文被收录与引用情况仅需提供统计表。 |
29 | 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 |
与国内合作者及依托单位合作研究协议书; | |
申请人对任职及承担项目情况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
30 | 有境外人员参加的项目:提供国际合作协议书或境外人员的知情同意书。 |
31 | 对于涉及医学伦理的研究项目,要求申请者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证明。 |
其它注意事项 | |
32 | 在职研究生只能通过其在职的聘任单位申请,同时须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 |
33 | 脱产研究生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各类项目。 |
34 | 已获得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包括执行期为一年的小额探索项目以及被终止或撤销的项目),不能再次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35 |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者填报中文申请书的同时,还须填报英文版申请书,并以附件形式与中文申请书同时提交。 |
36 |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11年起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
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不同类型项目的资助; | |
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 |
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 |
(科研办公室)
起草人:科研办 发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