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2009级临床医学、放射医学专业课程组选读实施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3-08浏览次数:596


  根据苏大医 [2010] 06 号文《关于印发〈医学部临床医学、放射医学专业的课程组选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本学期须安排2009级临床医学、放射医学专业学生选读相应课程组。为切实做好2009级相关专业学生的课程组选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课程组选读对象及条件

  1.2009年招生的临床医学、放射医学专业学生。

  2.现在校在籍。

二、课程组选读名额

  1.临床医学专业下设3个课程组:临床医学课程组、儿科学课程组、医学心理学课程组。2009年临床医学专业现在校在籍学生275名,儿科学课程组选读限额15~40人,医学心理学课程组选读限额15~30人。

  3.放射医学专业下设3个课程组:放射医学课程组、核医学课程组、医学物理课程组。2009年放射医学专业现在校在籍学生79名,核医学课程组、医学物理学课程组选读限额15~20人。

三、课程组选读依据

  1.学生的志愿:指学生的自身学习兴趣、学习条件和今后发展意向。

  2.学生的成绩:指根据教学进度已经完成的必修课程(不含体育及形势与政策)的学分加权平均分。

  3.学生的综合排名:指学生在本大类专业学生中德、智、体综合排名。

  4.专业的要求:指大类专业中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学习要求。

四、分流办法

  1.临床医学专业、放射医学专业的学生在各自设立的课程组范围内进行课程组选读。

  2.在学生填报志愿的基础上,学部根据学生已经完成的必修课程(不含体育及形势与政策)的学分加权平均分排序,参考学生的综合排名,依次挑选,直至选满课程组选读的限定名额。

  3.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不满开班限额,则该课程组不予开设。根据这部分学生填报的第二、第三志愿,由学部调整到尚有空额的课程组修读。调整依据与办法参照课程组选读依据与办法。

五、分流程序

  1、2011年3月8日~3月10日,学部向学生公布各课程组的修读名额、条件及分流办法,指派专人指导学生填报《选读志愿表》。学生务必于3月10日上午10:00前将《选读志愿表》交医学部教学办公室,联系人:钟慧。

  2、2011年3月11日~3月18日,学部统计学生的分流意向,审核学生的条件要求,确定学生的选读课程组,并对未能满足所填志愿者进行调剂。

  3、2011年3月19日~3月21日,在学部网上公示初步选读结果,并征求学生意见。

  4、2011年3月22日,学部经再次核定学生选读结果后将具体选读结果加盖学部公章后报教务处注册与选课中心。

  5、选读结果公布后,学部按核定选读后的课程组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学生按核定选读后的课程组修读。

医学部教学办公室

2011年3月7日

(教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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