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开展放射性同位素、剧毒化学品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4-15浏览次数:1011
各学院、各中心、各科研团队: 请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组织专人,根据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开展放射性同位素、剧毒化学品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检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做到责任明确、排查彻底、不遗漏。请于4月20日前,将自查材料报实验中心(E-mail:zhouweifang@suda.edu.cn)。 |
关于开展放射性同位素、剧毒化学品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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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直属单位、相关科研机构: 近期,我处在实验室安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在放射性同位素、剧毒化学品的购置、使用和存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决定在全校开展放射性同位素(含其它放射源)、剧毒化学品的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放射性同位素(含其它放射源)、剧毒化学品现有的种类、数量及台账建立情况。(其中,剧毒化学品详见附件1:《剧毒化学品目录》) 2、放射性同位素(含其它放射源)、剧毒化学品的购置情况,包括审批手续、采购途径(来源)。 3、放射性同位素(含其它放射源)、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及制度执行情况。 4、放射性同位素(含其它放射源)、剧毒化学品的存贮、保管情况。 5、放射性同位素(含其它放射源)、剧毒化学品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情况。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各单位组织自查,4月22号前完成。 第二阶段:学校组织专家检查(初定4月28日)。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组织专人,根据检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做到责任明确、排查彻底、不遗漏。请于4月25号前,将自查材料报我处实验室安全科(E-mail: songweiping@suda.edu.cn;联系电话:67504190)。 学校将在本次专项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以确保实验室及广大教师、学生的安全。 附件1:《剧毒化学品目录》
|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2011-04-14 1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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