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开展放射性同位素、剧毒化学品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4-15浏览次数:1011


各学院、各中心、各科研团队:

请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组织专人,根据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开展放射性同位素、剧毒化学品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检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做到责任明确、排查彻底、不遗漏。请于4月20日前,将自查材料报实验中心(E-mail:zhouweifang@suda.edu.cn)。


关于开展放射性同位素、剧毒化学品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直属单位、相关科研机构:
近期,我处在实验室安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在放射性同位素、剧毒化学品的购置、使用和存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决定在全校开展放射性同位素(含其它放射源)、剧毒化学品的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放射性同位素(含其它放射源)、剧毒化学品现有的种类、数量及台账建立情况。(其中,剧毒化学品详见附件1:《剧毒化学品目录》)
2、放射性同位素(含其它放射源)、剧毒化学品的购置情况,包括审批手续、采购途径(来源)。
3、放射性同位素(含其它放射源)、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及制度执行情况。
4、放射性同位素(含其它放射源)、剧毒化学品的存贮、保管情况。
5、放射性同位素(含其它放射源)、剧毒化学品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情况。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各单位组织自查,4月22号前完成。
第二阶段:学校组织专家检查(初定4月28日)。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组织专人,根据检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做到责任明确、排查彻底、不遗漏。请于4月25号前,将自查材料报我处实验室安全科(E-mail:songweiping@suda.edu.cn;联系电话:67504190)。
学校将在本次专项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以确保实验室及广大教师、学生的安全。
附件1:《剧毒化学品目录》

附件:剧毒化学品名录.doc 430 (KB)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1-04-14 16:36

起草人: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刘丽琴

(实验中心)

起草人:实验中心    发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