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班级:
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2010-2011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医学部的具体教学安排,现将医学部期中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1、本学期开设的所有必修课程都需进行期中考试,并按要求提供期中考试成绩。医学部对其中部分课程进行统一安排,考试课程、时间和地点见附表1:“2010~2011学年第2学期部分课程期中考试安排表”。其余课程随堂考试,有课程负责人在4月28日前将随堂计划表(见附表3)报各学院,由学院汇总报教学办。
2、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组织相关教研组命题,命题范围为本学期9周前(含第9周)所讲内容,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请于课程考试5天前将纸质试卷(A、B卷)、参考答案、命题审核表经学院教务送部教学办公室,以便及时报校教务处安排付印;
3、期中考试成绩根据学校教务处相关规定计入该门课程的最终成绩。学生如无特殊情况,不得缺考;若因身体等原因需缓考的同学,须持校医院出具的病假条于考试前到班主任处填写“缓考申请表”,由班主任签字,报部教学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缓考;未办理缓考手续而擅自不参加考试者,以“旷考”论处,该课程期中成绩以“零”分计;2007级及以前报名二次补考和重新学习的学生,不参加补考或重修课程期中考试。
4、请各学院根据教学办要求,安排老师监考(15人以下一名,15-50人二名,50人以上三名)。要求严肃考场纪律,监考教师务必于考试前15分钟到场清理教室,并在考试开始前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尤其须提醒醒考生切勿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整个考试期间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以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一经发现作弊现象,立即终止其考试,取消考试资格,并及时将情况报有关学院和部教学办公室。
附表1:医学部期中考试课程.xls
附表2:具体名单表
附表3:随堂计划表
(教学办公室)
起草人:教学办公室 发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