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中心、各实体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学部各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以确保学部师生员工在实验室的工作安全,特就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卫生检查。
二、禁止任何学生在不需要过夜连续实验时,在实验室过夜。
近期,由于天气炎热,发现有部分研究生在实验室内过夜现象,根据苏大医(2010)09号《苏州大学医学部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试行)》第七条及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实验室内严禁饮食、洗漱,在没有过夜连续实验时不得在实验室过夜。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保障实验室内的空调能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请各单位负责人及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对学生在实验室的工作安全管理。严禁任何学生在没有过夜连续实验时,在实验室过夜。
三、强化剧毒化学品使用的“五双”的管理。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91号) 的要求,《苏州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请各单位负责人及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对剧毒化学品的严格管控,强化剧毒化学品使用的“五双”的管理。
特此通知。
医学部
(学部办公室)
起草人:席拥军 发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