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科计[2011]186号和苏财教字[2011]50号文件,2011年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性资助申请办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度政策性资助办理对象为:⑴ 2010年内批准立项且2010年有资金到位的项目;⑵ 2006年至2010年内批准立项,但部分资金于2010年到位的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 2、本年度次通知申请办理的政策性资助种类和申请资助额度详见自主创新政策性资助种类列表(附件1)。 3、本次政策性资助的申请材料包括:⑴《2011年苏州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政策性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2);⑵证明申请依据的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如以上级部门拨款数额按比例匹配资助的项目,还需提供上级拨款到帐证明;⑶非第一完成单位承担国家、省科技项目的,需提交作为主要合作单位参与项目实施和取得项目经费的证明。 4、申报材料须在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中申报,(网址:http://kjxm.szkj.gov.cn/),相关附件均须扫描上传。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申请工作,并于2011年9月14日前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将以上申请材料交科学技术与产业部,其中民口科技项目报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刘开强、施雪奎,电话:67507192;科技平台类报送科学技术处平台建设办公室,联系人:王晴、丁正锋,电话:6750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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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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