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各学院党委、直属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提升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现就医学部做好发展党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1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请各党委、党总支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建立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以及《江苏省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见党委组织部网站“重要文件”栏)要求,对2011年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要充分利用党内统计的成果,分析本单位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队伍状况(包括党员占同类人员的比例),要通过总结实践经验,根据需要和可能,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发展党员工作总结内容主要包括:
1、发展概况和计划执行情况;
2、工作主要特色和亮点;
3、存在的主要问题;
4、对策和建议。
二、制定好2012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保证。各党委、党总支制定2012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1、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新的要求。各党委、党工委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大力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严格把好入口关”和习近平同志“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处理好党员数量和质量的关系等讲话精神,高度重视做好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海外归国人员等高层次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适度发展大学生党员。
2、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指导方针,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各单位上报的发展党员全年计划必须在各党支部民主推荐、学生党总支严格审核的基础上,经党委、党总支集体讨论决定。对2011年度发展党员计划中尚未履行发展手续的、经党组织考核条件已成熟的,要及时调整到2012年度发展计划中来。
3、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是指导性计划。在实施过程中,既要注意维护其原则性和严肃性,又要有灵活性,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可在9月份进行适当的调整。要严格执行团员推优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等制度,切实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把培养教育和考察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发展质量,同时,要保持数量的相对稳定。应届毕业生的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在4月底前结束。对经过党组织全面考核已具备发展条件的,请在3月底之前召开支部大会,各党委、党工委4月15日前完成审批手续,并于4月30日前在党建信息平台中完成毕业生新发展党员的信息更新。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党总支于2012年3月3日前将2011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总结、2012年发展党员全年计划的书面报表(从苏州市基层党建信息平台中生成打印,报表格式请按附件1样表打印)和《2012年党员发展计划汇总表》(附件2)报学部党政综合办,书面材料需经党总支书记签字,电子稿请发至:guiyechen@suda.edu.cn。联系人:桂叶晨;联系电话:65882042。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
医学部党工委
2012年2月16日
(学部办公室)
起草人:陈美 发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