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2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与评阅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3-07浏览次数:1478


医学部前期各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有关“关于做好2012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与评阅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2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与评阅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1.提前做好论文预答辩,凡未通过预答辩者,不得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

2.3月23日前将拟毕业博士生的苏州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一式2份)[附科研成果复印件];

3.3月29日前,各培养单位统一将博士学位论文及其评阅书(同意提前进入毕业申请程序的人员其学位论文及评阅书份数均为7份,其余人员为5份)。学位论文印制及论文评阅书的填写按研究生院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硕士研究生的论文盲审根据《苏州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暂行实施办法》(苏大医【2008】15号)文件精神,实行抽检制。

1.4月10前,各学院及科研机构将所有拟答辩学生的《苏州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2份(打印至学位评定分委员意见,要求导师、教研室(学科)审核意见均填好并签名)、《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一式1份)[附科研成果复印件,包括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或论文录用通知,需附论文清样]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列;

2.4月10日前,被抽检到学位论文盲审的同学务必将按盲审要求印制好的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二份)及硕士学位论文单盲评阅书(一式二份)(评阅书有关内容请按要求填好后,夹在每本学位论文内)交学院或科研机构研究生秘书处,按盲审名单的顺序排好。

上述材料请各学院及科研机构按期统一送交学部研究生办。凡逾期未交或提交盲审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我办将不予受理,其学位论文一律推迟到下学期再进行盲审。学位论文未经盲审,不得组织答辩。

3.未被抽检到参加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及答辩按《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进行。

附件1.学校2012上论文答辩盲审等通知.doc

附件2.医学部学位论文盲审条例09修改.doc

(研究生办公室)

起草人:沈爱英    发布人: